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办发〔20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莆田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莆教综〔2021〕68号文件精神及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将于2022年春季开学后再次启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现就有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学校小学部、中学部全体学生。 二、服务时间 小学部:周一至周五上午11:10延迟到12:00,下午放学后4:30延迟到5:30; 中学部:周一至周四周晚自习6:10-8:30(周五晚自习因学生离校不开展)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的内容包括集中完成作业、组织特色活动、自主阅读交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 四、服务收费 学校作为课后服务代收费主体,按照非营利的原则适当收取课后服务费: (1)小学部学生普通延时托管服务的服务费暂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150-200元。参加特色集体活动服务项目的暂定收费标准按各项目公布的费用进行收取,原则上每生每课时不超过8元。 (2)初中学生晚自习托管服务费的暂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不超过2元。 以上费用按学期收取、按月结算,学期末多还少补,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家长缴费后学生未参加课后服务,按当月内参加课后服务未满15个学习日的退还当月课后服务费,当月超过15个(含)工作日,不予退还。 免对象:享受国家助学金、持有残疾证、低保户学生经学校审批后,可免费参加课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审批后,可减免课后服务费用。 五、相关要求, (1)坚持学生自愿、家长申请、班级确认、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如有需求的学生、家长须填写课后服务申请书,报班级和学校审核同意后,才能享受课后服务。 (2)家长在提出申请时,小学部学生应知晓接送时间是中午12点前,下午为5:30前,初中部学生在晚自修下课前。家长应充分考虑到接送孩子途中的路况、车况、路途远近等因素,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申请。 (3)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放学后的接送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服务的,需提前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课后服务期间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家长不在规定时间中午12点、下午5:30和晚上8:30内接回孩子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家长在接送途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4)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时间从2022年2月下旬开始。 感谢您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学校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