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学生资助政策,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心学习。现将相关政策要求告知大家,如您符合申报条件,请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个人申报。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的基本支出。 二、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主要依据以下因素进行认定。,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资产负债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是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是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家庭负担因素主要指赠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情况; 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是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情况; 6.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学生户籍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有扶贫手册) 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含父母、兄弟姐妹,需办理残疾证), 3.城市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有低保证) 4.城市农村特困求助供养学生(有特困求助供养证) 5.城乡孤儿(有孤儿证)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街道、镇级及以上证明文件) 7.烈士子女(有烈士证书,需监护人的) 8.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有区县级及以上工会组织认定的证明文件,需为监护人的)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或家长联系所在班级班主任,领取《个人申请表》如实填报,并根据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提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至班主任处。 2.学校认定。学校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按上级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评定公示后统一上报。 四、注意事项:, 1.所填报信息需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本人及其家庭资产或收入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学生虽具有学籍但已辍学或休学的学生,在辍学或休学期间暂停申请资格。 3.已经是资助对象的,每期依旧需要提供申报材料及证明。 4.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因重大疾病,但又不属于前述八项特别困难等级的可以由三甲医院开具相关证明申报。 5.请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学校联系电话:(周老师) 五、申报时间:2月23日----2月28日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X小学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