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使广大家长清晰了解助学政策,并确保2022年春季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特在此向您介绍本政策。01困难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个等级。 特别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学费用;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学费用。 困难等级认定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教办〔2019〕22号)执行。 02资助对象, 在本市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和接受分级收费管理的普惠制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 03资助标准 1.符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所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予以全额补助。 2.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按不高于市示范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据实予以补助。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04可享受的助学优惠政策 1.幼儿保育教育费补助; 2.生活费补助。 05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二、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三、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四、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六、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06认定方式 学期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以“信息比对认定”“学校调查认定”为主。 一、信息比对认定。通过“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将本校在校学生学籍信息与系统基础数据进行线上比对认定。 二、学校调查认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通过实地家访、个别谈话、电话访谈及大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核查,根据核实情况予以认定。调查认定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 07认定程序 一、提前告知。学校通过合适途径和方式,提前告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国家资助政策内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拟申请补助幼儿的监护人可向学校(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翔安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的认定申请或相关部门提供信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精准认定并按规定划分资助等级。 四、结果公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五、建档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认定表等材料按《省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相关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