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的孩子就读本幼儿园!现将我市幼儿园资助政策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资助的对象 在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与外省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二、学前教育资助的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散居孤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500元(其中保教费3300元、伙食费2200元)。残疾儿童资助保教费为每人每学年3300元(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按照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的标准申请资助)。外省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三、需提交的证件,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孤儿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儿童福利证;残疾儿童的认定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证),或持有三甲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并需载明该患儿有智力、听力、自闭症或脑瘫的病征及症状。 以上幼儿资助请在本周四(2022年3月3日)前按幼儿园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幼儿园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市XX幼儿园 2022年2月28日